第35章(1 / 2)

书名:我的室友非人类 作者:亡沙漏 字数:2889

我真是对不起任兴。打心眼里愧疚。还有点后悔。明天一定帮任兴洗床单,一定。于是我躺在我室友的臂弯里跟他说,“以后别骂任警官臭流氓,太弱了,好像你被他非礼一样,臭流氓是要我说的,你是纯爷们,你要直接说滚。”
“好。”
“你既然没有掌握小弟弟的正确使用方法,能不能让好基友爽一爽?”
“滚。”
艾玛,人要学好,很难,要学坏,太容易了。这条法则对禽兽更加适用。
第二天我刚洗完床单,任兴就满目青黑地出来吃早饭。
“太可恶了。”他说,“太可恶了。”
“你昨天晚上去了哪儿?”
他呵呵一声,“去了哪儿?我前一秒钟还在跟你们说话,下一秒钟就是一个人坐在床上,天都亮了。就眨了下眼的功夫,混账!”他不禁仰天长叹,“时间都去哪儿了?!”
他加班加得昏天黑地,好不容易回到家来睡个觉,结果一晚上就被我室友那么盗走了,简直不能好。他现在困得要死,又要出门找春晓,真是有苦说不出。
我毕竟还是有良心的人,走进厨房,戳了戳我室友精悍的小腰,“喂,虽然任警官喜欢调戏你,但是不要那么欺负他呀,他在找一个妹子的下落,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瞬间提神,飞也似地出门为人民服务?”
我室友在满室疯狂乱长的植物中拔了几味草药给任兴熬了碗巨臭的汤,拿漏斗给他强灌下去,任兴就原地满血复活,出门为人民服务去了。
我觉得从此我都不能再出现这个公寓里了,没脸了。临走还让我室友帮忙把他家里的植物全都拔掉。我室友非常高兴,拔得热火朝天。“以后不跟他好了是不是?”
“我没跟他好过呀。”我抹掉他眉弓上的土沫子。
我室友不高兴。“我想把他变没。”
“他就是喜欢损人,没坏心的。”
我室友还是不高兴,摸了把我的脸:“我的。全部接近的人,都想变没。”
我有点脊背发冷。
我操,别的人那么说,我可能会以为是情话,可是我室友,他说得出他做得到啊!他要是心理变态,那真是不能好了!
“那我也不能就你一个人啊。”
我室友不理解,“为什么不能?就我们俩不好么?”
“我们俩老凑在一起干嘛呀?”
我对我的人生规划一直是,读完书上几年班然后自己做生意。我真想不出来他是怎么生活的。在很深很深的海里每天捉鱼吃?还是怎么样。感觉过不到一块儿去。
我室友想了半天,从后面靠上来松松垮垮地抱着我,“我们可以泡在喜欢的硫磺矿里,晒太阳。你泡够了,可以爬到我背上乘风凉。”
卧槽,听起来意外地不错诶。只是为什么脑海中浮现出两只水牛相亲相爱的景象?!
还有,晒太阳晒了几亿年真的没问题么!不会无聊么?!
我表示很感动,然后严肃地拒绝了他。
拒绝我室友关于未来生活的虚无设想之后,我们就要回学校上课了。最近要四六级考试,我得加把劲保证不挂。我室友不知道从哪儿找来辆破自行车载我。早上七八点钟太阳已经很可怕了。我室友怕我晒着,让我把衬衫脱下来顶头上。我照做,这个时候,内袋里的信飘飘悠悠落到了地上。
我捡起来打开了信封,抽出那张薄薄的纸。我居然忘了这茬。
画上画的是昨天晚上的小西天,有一些民工拿着铁锹在挖掘。我和卢道石,我室友亲身经历了过这场景。
但是画师用一种可怕的方式来处理这一幕。
他把看不到的地面以下全涂上了明亮到近乎晃眼的金黄色,那种颜色如此灿烂,以至于我一瞬间想到了突破云层的太阳之类的。
而那些挖掘的人全被阳光刺瞎了双眼。他们双目流泪,胸膛被破开。画师很写实又很细致地画出了他们逐渐隐没在阳光中的心脏。
就是这样一幅画。
我大一到早的好心情又被整个的毁掉了。
我室友凑上来看了一眼,“这是什么?谁寄给你的。”
“不知道。”
“没意思。”他把油画纸片从我手中抽走,捏成团丢中一只躲在花坛后面的小花猫。小花猫喵了一声,飞速逃走了。
“你怎么知道没意思?”我最烦他这种明明知道却死也不告诉我、还缺乏演技的样子。下车把油画捡了回来。
“因为前天晚上没有人在这种超现实的场景死去。所以没意思。都是假的。”
我非常惊讶,我室友居然还会用“超现实”这种高深的词。
一般来说,我室友说什么,我只要反向理解,那准没跑。而他刚才对于那副油画的评价是:假。于是我坐在他后座上给卢道石打了电话:“喂,师兄,昨天晚上那口棺材怎么样?”
“连夜起出来了。现在已经运到考古系人文楼,准备开棺。”
“别开!”我脱口而出,“棺材里面可能有问题。”
卢道石闷笑了一声,“你想就凭你一句话让那群老爷子停下来?”
我们学校这一片,建国前都是荒地,据说就在医务室那一片的地基下面,以前是本地有名的世家的家族墓地,那个家族一直到清朝末年都很有势力。小竹林就在医务室旁边,所以挖出个把棺材,考古系的那批人也没有太惊讶。他们自从从县志里得知那个家族墓地就在学校地基下,早就想挖了,校长一直不同意,老校长比较信风水,不想做撅人祖坟的事。好不容易等到老校长退下来,又遇到小西天拆迁,他们怎么可能会放弃这好不容易到手的机会。
而且考古系的那批人用红外线扫那具棺材的时候,里面是空的。棺材埋得浅,棺材板离地面才一米五,又声名在外,免不了要被土夫子扫荡。有些挖坟的,不单要顺走金银财宝,还要顺走尸身。湿尸是比金银财宝更为珍贵的文物,有不少偷渡客会把湿尸作为文物贩卖给国外的私家收藏者,以此来换得巨额财富。因为湿尸比较难携带,一般会砍下尸体的头颅带走。所以他们不但要开馆,还要向学校申请大挖特挖,棺材里的尸体要不还在棺材附近,就算就只剩下没有头的身体,找找总还是在的。而且,难道这一具棺材不是证明了县志里面的记载是正确的么?
“这事情已经惊动了市里领导,现场不但有老头子,还有记者,准备一开棺就拿去做头条。你人微言轻,能做什么?还是你有证据?”
“可是……”我看着那张油画,心里打鼓。除了这张速涂的油画,我能依靠的只是纯爷们的第六感,以及一系列事情发生的尿性。但是明知山有虎,偏放队友虎山行,实在不是我的作风,于是我跟卢道石讲,“真的,师兄,你长点心眼,开棺现场不要去。”
“没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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