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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蛮横的女人(下)

书名:现代艳帝传奇 作者:金庸隐徒风笑天 字数:2687

朱芷贞要下人们都退了出去,回过头来板着粉脸道:“臭小子,我一见到你那身衣裳就恶心得想吐,这身新衣你给我换上,免得我再瞧得心烦。”
龙霄想到自己给她弄得全身奇痒的事,暗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个大明朝的小公主古怪得紧,我昨日无意间惹恼了她,可得防着一点,免得弄得自己一身的狼狈。”
转眼瞥到那两叠书,凑近一瞧,竟是些四书五经、左传史记之类,更是一奇,道:“这又是些什么?”
朱芷贞娇骂道:“你是瞎子么,书都不认识,告诉你,先给我瞧着,过几日跟你请一个满腹经纶的饱学鸿儒来,再好好的教你些道德文章。”
龙霄一时间差点晕死,实在猜不透她到底有何企图。
原来朱芷贞清晨从龙霄这里回去后,躺在床上哭思了许久,她是当朝的小公主,身子何等的尊贵,而昨日龙霄做的一切已使她万金之躯清白有污,便是杀了此人,名节也是尽毁了。她细细的思忆龙霄的样子及与其交往时的情景,隐隐觉得其实并不讨厌此人,心头在无奈之下竟起了些微妙的变化,首先便想改变龙霄那付破烂穷困的尊容,然后让他学些文章工夫,自己再设法让他入朝为官,让两人的差距尽量缩小,之后另行做些安排,也许才能为昨日之事勉强做个了局。
此时她见龙霄眼中闪烁不定,不知在打着什么主意,便故意沉着脸道:“姓龙的臭小子,这就是我对你惩罚之一,你给我好好的在这里读书,明年要是考不上一个功名,我就要你满门抄斩。”
龙霄心道:“常听人说古人十年寒窗之后才能去考秀才举人什么的,写《聊斋志异》的蒲松龄考了四五十年连一个举人都没捞到,你要我一年就将这些八股文章捣懂,岂不是存心捉弄我么,小公主啊公主,你不知道罢,在这里,别说是满门抄斩,就是株连九族也不管我的事的。“
朱芷贞瞧他一时沉默不语,以为自己的话将他吓住了,不知怎的,她自从心中起了变化后,竟开始对这少年关心起来,当下柔声道:“你也别担心,只管认真的跟着先生学习,到时候我自然会给你想法子,而且考取功名也是光宗耀祖的事,我想你爹娘知道了也会高兴的。”
龙霄那里会明白这些古代女子的贞操观,见朱芷贞此时的脸上竟破天荒显出几分温柔妩媚,心中禁不住一阵毛骨悚然,暗地戒备。
朱芷贞外表虽然贪玩好耍,娇蛮任性,但其内心深处却是善良温存的,与大明朝的普通女子一般,都有那种从一而终的思想,她既然认定了龙霄,那种假小子的性格便自然而然的少了许多,伸手拿起那件白色锦服,递给龙霄道:“去将这衣裳换上,让我瞧瞧合不合身。”
但龙霄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时一心认定朱芷贞要捉弄自己,那里会穿这衣裳,退了两步道:“我是出身山野的臭小子,这破衣服穿久了,实在不习惯这样贵的好衣服,多谢……多谢……这个黄公子啦。”龙霄想到她身份高贵,要是揭穿了只怕对自己更是不利,因此也不去点破。
朱芷贞为了给他选衣裳,跑了好几家店铺,此时见对方竟完全不领情,不禁又是委屈又是恼怒,娇蛮的公主性子又发作起来,秀目一张道:“你今天是非穿不可,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龙霄见她坚持要自己换上这衣裳,心中更是认定其中有鬼,终于忍不住道:“你在这衣服里面做了手脚,当我不知道么,哈哈,我可不会上你的恶当。黄公子,我是有对不住你的地方,可那真的是无心之过啊,咱们就此揭过了好么?在下绝不会将这事泄漏一丝半点,否则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朱芷贞听他说出这话,心中的气真是不打一处来,以她堂堂大明朝小公主的身份,为一名男子挑选衣裳,已是降尊纡贵,现在却让对方如此误会,实在是伤心之极。
只见她一把将那白色锦服在手中撕烂,然后再扔在地上使劲踏了几步,大声骂道:“龙霄,你这个不知好孬的臭小子,我恨死你啦,恨死你啦。”说着就冲出了屋去。
龙霄见到她眼中似乎含着泪花,粉脸也气得通红,心中莫名一跳,暗道:“糟糕,难道我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错怪她了。可要是这样,明明是我冒犯她,她为什么还要给我买衣裳,还这么一付怪怪的样子,真是弄不明白。”
正在此时,魏建业的声音从外面传来道:“龙兄,我给你带东西来啦。”龙霄连忙迎了出去,却见魏建业身后跟着两个家仆模样的人,地上却放着一幅金镫,一幅玉鞍,一幅紫缰,一个玛瑙辔头,知道是给黑煞的,不禁大是感激,向魏建业一揖道:“魏兄,这样的贵重之物,在下真是受之有愧。”
魏建业哈哈笑道:“这些身外之物,有什么贵重之处,龙兄倒是多虑了。”
龙霄本也是豁达无拘之人,便微笑着领受了。魏建业又向后一挥手,一名仆人拿了一袭黑裳过来,他又道:“龙兄,我瞧你身上的衣裳全都破烂了,后天便是马王决赛,如果不出在下所料,这次能胜过司马琴的只能是你了,然而你一但夺冠,那可是万众瞩目,若以这等形象相对,似乎大是不妥,我瞧咱们身材差不了多少,就拿了一套没穿过的来,另外还有一条头巾,你将短发扎起,也不显得现在这般怪异。”
龙霄想不到此人如此细致豪爽,心中不禁一阵暖意,暗思:“魏兄这样的恩德,日后有机会一定要好好的报答才是。”
在魏建业的一再催促下,龙霄进屋换了衣裳,没一刻,他就又走了出来,魏建业却是眼前一亮,忍不住喝起采来。
原来龙霄这时换上一身贴身剪裁的黑裳,扎着一条镶着翠玉的头巾,长身而立,清俊韶秀中不失其彪悍威武的气势,神采飞扬,意气风发,令人一见心折。
魏建业不但相马是当世高手,观人也是颇有心得,见龙霄眉宇气度中竟隐隐有一种王霸之风,胸中不由得一震,更起了结交之心,高声笑道:“都说佛要金装,这人要衣装,可是半点不错,龙兄啊龙兄,知不知道就现在这样子,你可不知要迷死大明朝多少的深闺千金,小家碧玉了。”
龙霄微微一笑道:“魏兄说笑了,这都是你这衣裳的功劳,在下是山野之人,粗俗惯了,那有什么了不起的。来,咱们还是给黑煞也穿上衣服罢。”
魏建业点头道:“好啊,不过你这马旁人可碰不得,还是由我来说,你自己给它配带。”
龙霄点了点头,便去取了马具,由魏建业在旁边指点着逐一安在黑煞身上。
等一切弄妥,已是一个时辰之后,正是午饭时间,魏建业与龙霄便去“群英厅”用过餐,然后两人又一起到了马场。
龙霄在魏建业的指教下学习御马之术,他先前骑无鞍之马甚久,已是扎下了基础,人又极是聪明,很快就掌握了其中的诀窍,魏建业不禁是大为叹服。
转眼两天过去了,马王大赛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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